发布人:华博管理员浏览数:1551发布时间:2017-09-29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注册建筑师等执业人员执业能力,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定于2017年10、11月份在福州举办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二级)、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1、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采取集中面授、网络学习、自学及培训质量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采取网络学习的方式进行。
学员按自愿原则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对象
1、在注册有效期2017年12月前到期且未完成继续教育的注册人员;
2、持有建筑、结构双专业的注册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报名培训流程
1、学员登录“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fjjsrckj.com),进入“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中的“网络继续教育”模块,按系统说明流程网上报名。
2、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培训流程:网络报名填写个人信息→缴纳培训费→系统自动开通网络学习账号→学习网络课程→打印《学员登记表》→参加集中面授→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3、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培训流程:网络报名填写个人信息→缴纳培训费→系统自动开通网络学习账号→学习网络课程→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四、集中面授时间安排
1、注册结构工程师培训时间: 10月27日-30日(报到时间:27日下午2:30–5:30)。
2、注册建筑师培训时间:11月2日- 4日(报到时间:2日下午2:30–5:30)。
3、报到地点:福州梅峰宾馆一层大厅,电话:0591-
87887850。培训地点:福州梅峰宾馆10楼会议室。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按省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注册建筑师370元、注册结构师530元、注册土木(岩土)师500元,通过网银缴费。
六、其他事项
1、报名参加集中面授培训的,报到时务必随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员登记表》。培训期间,将按相关规定严格考勤、考核,对旷课、替学的按面授培训学习不合格处理。
2、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在集中面授培训考核合格并完成网络课程学习后,即可在本中心网站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证明》,作为办理执业注册证明材料,不再发放继续教育证书。网络课程学习应在集中面授结束后20天内完成。
3、参加集中面授培训的学员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4、培训工作由省勘察设计协会协助组织完成。
联系电话:
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 0591-87800231
省勘察设计协会 0591-87616844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 968823
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
2017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