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华博管理员浏览数:1564发布时间:2015-06-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有关文件规定及闽建培[2015]22号工作安排,经研究,拟定于2015年6月在福州举办两期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地方学时)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地方学时继续教育的相关人员;
2、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初始注册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学时
本年度继续教育采取集中面授、学习部份网络课件、自学及考试等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总学时数为60学时,其中选修课和必修课各30学时。
三、培训内容
1、解读《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试行)及《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
2、《价值创新下的房地产估价》;
3、《在建工程及估价方法运用实务》;
4、《征收评估有关问题探讨》;
5、《关于房地产估价技术发展方向的研讨》等。
四、培训安排
1、培训流程:网络报名→缴培训相关费用→学习部分网络课程→打印《学员登记表》→参加集中面授→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2、网络学习:学员登录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网站(http://pxzx.
fjjs.gov.cn) “网络继续教育”模块进行报名、建立学籍档案、缴费、学习部份网络课程,打印《学员登记表》。
3、集中面授:本次集中面授培训安排两期,请各企业合理安排,分别参加各期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第一期
培训时间:6月28日-7月1日(6月28日下午3:00-6:00报到)
培训地点:福州梅园酒店4层多功能厅(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号)
第二期
培训时间:7月1日-7月4日(7月1日下午3:00-6:00报到)
培训地点:福州梅园酒店4层多功能厅
五、培训费用及收取方式
培训费用按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含食宿费用)。培训费240元/人,考试费50元/人,共290元通过网银缴费。资料费60元/人(报到时现场缴费)。
六、其他事项
1、参加集中面授培训时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员登记表”。面授培训期间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勤、考核。对旷课、替学的按面授培训学习不合格处理;
2、集中面授培训考核合格并完成网络课程学习后,学员即可进入个人学习系统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证明》,作为办理延续注册等的证明材料,不再另行发放继续教育证书。
3、学员如需协助安排食宿,请填写 “食宿安排登记表”(详见 附件)于6月10日前发邮件至fsgjjj@qq.com,费用自理。已登记食宿的学员报到时,请直接到梅园酒店前台办理食宿手续,支付食宿费。
住宿费标准:标准间(单/双床):240元人民币/间·天;餐费为100元人民币/人·天。
4、本次培训工作由省房地产业协会估价与经纪委员会协助组织完成。培训组织单位联系电话:
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杨雅清、潘晶 0591-87800231
省房地产业协会估价与经纪委员会:高兰花 王丹云
0591-87605263 传真:0591-87602893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