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建设厅管理员浏览数:3801发布时间:2014-09-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建培[2014]59号文件要求及学员预报名情况,经研究,定于9月至10月在福州、厦门举办2014年第四批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注册有效期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项或增项)。
2、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三年尚未初始注册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本次继续教育采取集中面授培训、学习部分网络课程、自学并撰写学习报告等相结合的方式。
三、培训安排
1、培训流程:网络报名→缴培训相关费用→学习部分网络课程→打印《学员登记表》→参加集中面授→考试考核→网络提交征求意见表及“学习报告”。
2、网络学习:网络课程开通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学员登录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网站(http://pxzx.fjjs.gov.cn)“网络继续教育”模块进行报名、建立学籍档案、缴费、学习部份网络课程。网络课程学习请于参加面授培训前完成。
3、集中面授培训考核合格并完成网络课程学习和征求意见表后,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在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网站(网址:http://pxzx.fjjs.gov.cn)公布,并颁发住建部统一印制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四、面授培训
本次面授培训福州、厦门培训点各安排一期,具体培训人员名单安排见附件。请学员按期准时参加培训,原则上不调整。
1、福州培训点
培训时间:10月20日-24日(20日下午2:30-5:30报到)
培训地点: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福州左海大厦)
2、厦门培训点
培训时间:9月22日-26日(22日下午3:00-6:00报到)
培训地点:厦门经济管理学院教学楼B幢403教室(厦门市阳台山路35号)
五、培训收费
培训费用按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含食宿费用)。
培训费主项480 元、增项240元,考试费50元(网银收取);资料费报到时现场缴费。
六、其他事项
1、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是注册人员续期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在一个注册有效期3年内必须完成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的继续教育,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的继续教育。
2、参加集中面授培训期间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勤、考核。对旷课、替学的按面授培训学习不合格处理。
3、报到时请持“学员登记表”并交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
4、鉴于网络教育服务平台刚建立,相关课件正在陆续建设中,请各位学员将意见和建议一并在网络平台上的“征求意见表”中反馈。
5、网络学习平台对学员长期开放,相关课件将陆续补充和完善。本次学习结束后,学员可继续进入学习平台免费选学其它课程或复学。
6、本次集中面授培训由省建筑业协会协助组织完成。培训组织单位联系人:
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杨雅清、潘晶 0591-87800231
省建筑业协会 陈希、黄裕生 13960823746、18659113113
网络继续教育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968823
附件:福州、厦门培训人员名单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2014年9月5日